2021/08/17
1.比选条件
成乐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费费率与收费期限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作为比选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
2.比选内容
成乐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工程完工后需向四川省政府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新的收费费率与收费期限。本次比选内容为参照国内外相关现状,根据经营性高速公路改扩建特点,结合国内相关实践经验和国家政策规定,针对(包括但不限于扩容段与入城新建段一起开通后整体定价、扩容段先开通整体定价、扩容段先开通分段定价等)进行研究,提出成乐高速改扩建后合理收费标准方案、收费期限方案及相关保障措施。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成果(各方案及措施等)编制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
3.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独立比选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的比选申请。对比选申请人的相关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近3年来(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省部级单位、省级交投平台企业委托交通战略与政策研究、收费公路政策研究、收费公路费率测算或类似业绩至少1个,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5. 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1 年8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yy.com/)上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文件获取的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 年 8月 27 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1年 8月 27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办公楼)B座11楼成乐运营分公司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申请人代表必须提供14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出示健康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www.scclgsyy.com)上发布。
8.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最迟宜在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以比选人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向比选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
比选申请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方式,则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帐户转出。比选申请保证金提交到如下开户银行和账户中:
账户户名: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双楠支行
账 号:51050187543600000396
未按要求时间和金额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即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www.scclgsyy.com)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办公楼)B座11楼
邮政编码:610000(成都)
电 话:028-85043722
传 真:028-85547339
联 系 人:吴女士
成乐运营分公司纪检监督电话:028-85047686 028-8504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