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招标条件
成乐高速公路2018至2019年度绿化日常养护工程经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成乐运营分公司”)批准,以比选方式选取绿化日常养护施工单位,现比选人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资金来自成乐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比选报名。
2.本次比选工程项目情况:
2.1项目名称:成乐高速公路2018至2019年度绿化日常养护工程
2.2项目概况:
为确保公司所管辖的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成乐运营分公司决定对成乐高速公路绿化养护工程的内容进行比选招标,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公路用地可绿化地段(K42+155~K128+555中央分隔带、匝道互通区、K70~K128+555道路两侧绿化、行道树、边坡生态防护等绿化养护);
(2)7个收费站(青龙、彭山、眉山、青神、夹江、观音滩、乐山北收费站)绿化养护;
(3)4个互通式立交(青神、夹江、观音滩、乐山北互通);
(4)2个办公区绿化养护(眉山、乐山办公区);
(5)1个服务区(眉山服务区)、职工小家绿化养护;
(6)因养护原因造成需补植和更换苗木;
(7)除养护原因外,根据需要业主指令进行补植和更换苗木;
(8)路基两侧边沟淤泥(包括杂草、杂物等)清理及中分带排水沟清理;
(9)比选人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成乐高速公路全线的绿化管护工作,划分为LH一个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42+155~K128+555。
如管养范围发生调整,起止桩号以调整后实际桩号为准,相关工程量作对应调整。
2.4工程质量: 要求月平均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2.5合同工期:本次绿化日常养护工程比选合同工期为一年,即2018年6月16日-2019年6月15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资格(强制性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比选申请人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财务资格(强制性条件)
2017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3.3 业绩资格(强制性条件)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四川省内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或建设施工项目累计两个及以上(含已完工及在建项目)。
3.4 信誉资格(强制性条件)
近3年(自2015年1月起):
1、比选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比选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比选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比选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3.5 人员及机械资格(强制性条件)
1、项目经理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从事绿化工程的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且在一个及以上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总工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从事绿化工程的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且在一个及以上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工。
3、安全负责人1名,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担任类似职务3年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专业水车1辆,比选申请人必须自有不小于8m3专业水车一台,并附车辆行驶证彩色影印件(行驶证上车辆登记所有人与比选申请人必须一致,车辆类型栏为专项作业车)。
以上人员均需要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如不满足第3.1~3.5款中任何一项要求,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7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报价,否则相关比选报价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预审。
5.报名方式
5.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在看到本比选公告后,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1~3.5款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1115室报名。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比选人对报名参加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单位,比选人将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yy.com/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在公示期满后,通过资格审核条件的投标人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1115室免费领取比选文件,请自行携带存储设备复制电子文档,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6.2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将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yy.com/ 上及时发布,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期间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6.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6.2比选报价文件的送交及开启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比选人定于比选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 投标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的规定向比选人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形式。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比选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
8、比选公告发布
比选公告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yy.com/。
9、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发布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yy.com/公示3天,以接受监督。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B座11楼1115室
邮编:610041 电话: 028-85214989
联系人: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