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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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高速公路广告位租赁招商信息

2016/06/13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成乐高速公路辜李坝立交区现有2座单立柱三面广告塔(编号为成乐10号、13号)广告位的经营权已具备对外租赁条件,现对在交投集团所属公司从事广告经营合作的单位发出招商邀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范围及形式:

   1、范围:成乐高速公路辜李坝立交区2个广告点位的经营权,具体点位如下:

序号

位置

广告设置形式

最低控制价(万元)

备注

1

辜李坝立交区

单立柱三面广告塔

10.815

编号(成乐10号)

2

辜李坝立交区

单立柱三面广告塔

12.075

编号(成乐13号)

合计



22.890


 

2、形式:分点位报价(即按每个点位进行报价),申请人可针对全部点位分别进行报价。

    3、广告经营期限为2年(第二年租赁费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0%)。

    4、评审方法:最高报价法,即每个点位报价通过评审、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本信息公布的最低控制价的申请人中选。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注册的广告经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递交申请文件的内容: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出具与交投集团及下属公司广告经营合作的证明。

 3、成乐路沿线广告位经营权报价函

四、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截止时间:2016 年6月17日上午10 时前,递交至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9楼小会议室。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08130006

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参与公开申请人的报价。

五、评选标准及办法:

评审委员会按照最高报价法将通过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的申请人,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前三名候选人。若报价有并列第一名的,根据经营业绩(前三年)选取一个申请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比选人将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

中选人应当于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签订合同(应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六、招商投诉、监督机构: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