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OA

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巡逻车辆采购比选公告

2018/07/17

鉴于试验段建设即将进入涉路施工阶段,安全保畅压力巨大的情况,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需对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皮卡巡逻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长28公里,设置分离式立交12处,改扩建互通式立交3处, 扩建服务区1处。为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畅通,给过往车辆提供及时、快捷、有效的排障及救援服务,拟采购皮卡巡逻车。

2、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CL2

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交货地点
CL2皮卡巡逻车(含警示灯、车载工具箱、车载电子显示屏、升降照明灯、爆闪警示灯等)4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供货期不高于15 天,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 12 个月。

二、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有效授权书的一级代理商,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拟供车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销售业绩: 30台及以上。

(3)其他要求: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有登载,产品在使用方所在地车管所上牌照不受质疑。拟供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国V标准或欧Ⅳ标准及以上

2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只能为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皮卡巡逻车供货商,联合体成员为车载一体化系统集成警示系统供货商

(2)需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比选申请;

(4)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次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和其他要求。  

三、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审将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四、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18 7 18日至 2018 20  9 00 分至17 00分(北京时间)在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室持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  7 25 9 00分至10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25 10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10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七、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com

八、联系方式

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13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65775706             

传    真:028-65775728

网    址http://www.scclgs.com

比选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8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