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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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路收费站保通保畅管理办法 (试行)

2017/02/06

  为进一步提高收费站营运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收费站保通保畅工作,更好服务公众出行。结合我路实际情况,应对可能出现的车流量高峰及突发事件,确保车辆快速通行收费站,特制订本办法:

  一、各站应成立站级保通保畅领导小组,组织分工,明确责任

  (一)为保证收费站良好的通行秩序,各收费站应成立保通保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并负责组建。

  (二)讨论、研究、制定本站保通保畅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完善预案。应区分拥堵情况,至少设立三种不同级别的预案。

  (三)组织全站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和预案,确保人人熟练掌握和应用。

  (四)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专题保通保畅工作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建立专门的保通保畅档案。

  二、应急预案启用条件

  (一)各站自主制定启用应急预案的条件,但不得突破《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及《四川省营运高速公路收费站拥堵评价办法(试行)》关于拥堵的红线规定。

  (二)收费站当班收费员应提前预判拥堵情况的发生,应在拥堵情况发生前,保证人员和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案由收费班长决定启用。

  (四)应急预案启用后,当班站长或其他站务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

  三、报送要求

  (一)收费站发生一般拥堵,必须及时上报监控室、收费部和监控中心负责人。

  (二)收费站预判出口拥堵车辆排队可能影响主线车辆通行的。应及时报监控室,监控室通知管护队、高速交警、交通执法等单位,请求协助排堵保畅,收费站要做好记录登记。

  (三)收费站预判入口车辆拥堵,严重影响地方道路通行的,应及时通知地方执法和交警请求支援,平时要建立联系方式和途径。

  (四)遇到封道、交通管制、分流等特殊原因,收费站不用上报,但必须依据现有人员和设备最大限度做好保通保畅工作。当班站长或其他站务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

  (五)在发生第(二)、(三)条情形时,当班班长上报收费站长,由收费站长上报收费部,并由部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监控室接到通知后上报监控中心。

  四、监控室、稽查队、技术员职责

  (一)监控室接到收费站发生拥堵电话,应立即对其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监控主任,由监控主任上报监控中心。

  (二)稽查队应及时联系技术维护组在2个工作日完成拷贝拥堵收费站拥堵时段的录像。

  (三)收费稽查队对拥堵时段的保通保畅工作进行回放,并书面上报录像回放情况。

  五、责任追究

  建立保通保畅责任追究制,各站站长为本站保通保畅责任人。各站应结合本站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层层落实。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减当月站长优质服务绩效考评项目双倍绩效;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另行处理。

  1、凡拥堵未报送或未按时报送的收费站;

  2、对瞒报、漏报的收费站;

  3、保通保畅措施不当的收费站;

  4、因投诉经核查给公司造成影响的收费站;

  5、受到公司部门点名批评的收费站。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收费站长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1、保通保畅不力,受到公司领导点名批评的;

  2、保通保畅不力,受到上级单位点名批评的。

  (三)技术员责任

  因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造成收费站拥堵的,视其情况扣减技术维护队负责人当月绩效;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另行处理。

  (四)监控员责任

  对监控员报送不及时的或未报送的,视其情况扣减监控室主任当月绩效;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另行处理。

  (五)稽查队责任

  稽查队未及时联系技术维护组拷贝录像、未及时书面上报录像回放情况的或上报情况不实的,视其情况扣减稽查队负责人当月绩效;情节严重的,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另行处理。

  六、收费部每月通报各站拥堵情况,并与当月站长绩效考评挂钩。

  七、管控补救措施

  (一)收费站出现两次管控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站级管理人员取消休假至少一个月,直至情况好转。

  (二)收费站出现三次以上管控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收费部派人到站值守,时间不得少于一周,直至情况好转。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收费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