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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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获川ZAV873客车偷逃通行费 的情况报告

2017/08/17

 2017年6月,彭山站提供车牌号川ZAV873临界客车出示的行驶证与查询结果不相符,交费存在疑问。稽查队迅速将该车列入重点车辆进行跟踪,多方搜集证据,最终锁定了该车涉嫌使用假行驶证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2017年8月8日,稽查队电话通知车主到眉山办公区接受处理,8月10日,涉案车辆川ZBN086车主潘某主动到眉山办公区接受处理,驾驶员承认逃费事实。经收费站计算,该车补交通行费3119元(大写:叁仟壹佰壹拾玖元整)。

  数据筛查 发现嫌疑车辆

  2017年6月,彭山收费站站级管理人员通过对收费站“大改小”照片进行筛查,发现车牌川ZAV873长安面包车交费所提供的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7人(属于一类客车),通过川籍平台进行查询,显示核载人数为8人(属二类客车),及时将查询结果与收费稽查队沟通,为固定、核实相关证据,稽查队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并核实了川ZAV873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潘某,载客人数为8人(属于二类车),迅速调取了该车在高速公路的通行记录,同时拷贝了所留存的站口通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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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措并举 联勤联动 应收不漏

  川ZAV873通行记录少且无规律,按公司监控中心要求,稽查队要多措施追逃,尽快收网。收费稽查队联勤公安机关,得到公安机关支持,8月10日,车主潘某主动到收费稽查队接受处理。

  逃费车主潘某认错态度较好,反省自己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考虑到所产生的后果,保证以后通行高速公路遵纪守法。经收费站计算,该车补交高速公路通行费31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