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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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运营分公司顺利完成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018/06/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公告等相关政策, 成乐运营分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公司相关部门积极按照政策对2017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并于5月底完成该项工作,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节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