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8
按照厅高管局《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将由各路公司具体负责。成乐公司按照要求于1月17日与交通执法第四支队一大队在眉山办公区召开了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交接工作会,成乐公司副总经理谢兴华、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满道书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单位认真讨论了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在接收后的工作措施和方法,成乐公司提出:一是积极配合做好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交接工作,在交接过程中不能影响办理路产赔(补)偿相关业务;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文件要求办理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防止各类投诉事件发生;三是在处理路产赔(补)偿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意识;四是按照成渝公司和厅高管局的要求,做好路产损坏赔(补)偿业务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