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9
2017年成乐高速新增ETC车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已具备比选招标条件,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自行组织该项目的比选招标。本项目实行公开比选招标,评标采用满足技术指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其承包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成乐高速新增ETC车道工程
二、招标人: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在四川省大力推广ETC车辆的大环境下,成乐高速ETC车辆数量迅速增加,眉山A、B、C、D四个收费站在高峰时段出现ETC车道排队拥堵现象。为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效率,增强高速公路和中心城区交通快速转换能力,对眉山市交通缓堵保畅、节能减排等起到支撑作用,现计划在眉山A、B、C、D四个收费站点新建5条ETC车道,以最大限度提高眉山收费站ETC车辆的通行能力。
2、比选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比选招标的全部工程,均包括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以及竣工文件编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设一个标段独立进行比选招标,预计工期为30天(含设备到位时间),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0万元。
四、报名条件:
1、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能够提供关键设备(ETC天线)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3、能够提供投标产品的3C认证,产品彩页(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以产品彩页为准),3C认证、产品彩页必须由制造厂家盖章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盖章;
4、能够提供技术响应表,必须由制造厂家盖章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盖章;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6、近三年来(从2014年1月至今)已交工完成(以试运行期结束为准)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施工业绩,必须包含合同文件及交工证书,若为复印件应加盖鲜章;
7、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货币资金不少于500万元,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大于或等于0;
8、省外企业需在四川省建设厅取得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须提供在常驻四川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合法企业资料;同时提交所选产品在四川的售后服务网点的合法资料;
9、报名人须已纳入交通运输部企业名录,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17时止。
七、报名方式:提交本公告第四大条“报名条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若有复印件,则复印件的每一页均须加盖鲜章)直接至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进行报名。
八、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阳大道 联系人: 赵先生
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办公楼) 联系电话:13458691313
B座11楼1114室 成乐纪检监督电话:85047686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