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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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办公区室内租摆绿色植物项目 询价第一号补遗书

2018/07/24

致报名者:

现将邀标公告“第三条报名及标书”中“2、证明材料”第2)条“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证书”的规定,更改为“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报名及投标报价资料请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10:00之前密封(需加盖骑缝章)送达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B座11楼1115室)。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邀标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