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一、比选招标条件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一批车辆转让处置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因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整合,本次转让处置项目中标人须与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分公司”签订合同),所有处置、残值收入及损失由运营承担,定标后,中标人须与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签署《车辆处置报废协议书》;其中川A1771R(尼桑牌轻型普通货车)属成渝公司资产,于2015年6月调拨至成乐公司巡逻应急使用,现已符合处置条件并由我司代为处置,处置款划回成渝公司账户)。此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招标范围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一批车辆转让处置项目车辆情况详见《2023年处置报废车辆明细表》。
三、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中国大陆注册资本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具有处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
3.2业绩要求:提供一个及以上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其他国企、机关单位、交通行业或大型企业涉及车辆报废回收的相关业绩。
3.3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投标无效;
(2)在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1栋3楼318室报名并免费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年4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吉泰安中心1栋3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本次比选开标仅接受已到本单位领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参与,不接收未到本单位领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标价法。
七、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com)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朋大道17号吉泰安中心1栋3楼
邮编:610041
电话:028-65775703
联系人:刘女士肖女士
2023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