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1.比选条件
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6]481号)文件批准招标,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比选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沿成乐高速原路加宽,起于青龙场(AK43+000)、与青龙场枢纽互通止点衔接,跨越眉洲河,经观音、彭山城郊,在江渔堤再跨眉洲河,经斗城堰跨解放渠,在永丰与(规划)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衔接,止于眉山互通(AK71+000),主要控制点为青龙场、彭山、眉山。路线里程长28公里,总投资约19.856亿元。
2.2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拟采用双向八车道(四扩八) 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局部限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环境影响报告书
《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6年9月18日以“川环审批[2016]228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范围为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所在全部工程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域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调查,共划分为 HBYS-1 一个标段比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按照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负责承担该路段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2)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工作,编写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
(3)配合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配合发包人开展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在本项目通车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4)每月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月报,每季度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及当地环保部门报送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5)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日止。预计服务期 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 12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 5 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①承担过 1 个及以上环保部批复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②承担过 1 个及以上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注: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生态类建设项目是指: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风电、农、林、牧、渔、旅游、海洋开发、高压输变线路等建设项目。)
(3)相应的财力:2017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 ≥0;
(4)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或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证)。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4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比选申请人与本项目设计施工承包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不得存在第3.3款规定的关系。否则,其比选申请将予以否决。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 19 日至 2018 年9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23室持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原件领取比选文件。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 年9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9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10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7.开标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8.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lgs.com)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先生
电 话:028-65775716
传 真:028-65775728
网 址:http://www.scclgs.com
比选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9 月 19 日